校属各二级学院及相关研究所:
为了做好2014年度横向课题经费结算的管理工作,现将各学院及相关研究所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的项目到款情况做出统计并下发至学院。
根据学校年终考核的要求,希望各学院及相关研究所积极配合认真核对,于12月9日9:00前将核对表交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401房间,逾期则按财务统计数据依据“兰交财发【2013】371号《关于印发兰州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》”规定中的管理费扣款比例进行计算。
核对表填写说明:
1.“项目负责人签字”栏需本人签字。
2.我中心不对教师个人进行经费核对,各位老师应在其学院进行核对,最终经费结算核对表以学院确认的数据为准,并需主管院长签字和加盖公章。
科技成果转化中心
2014.12.4